请问,1995国土【法】字第189号土地登记规则第十七条如何解释?
请问,1995国土【法】字第189号土地登记规则第十七条如何解释?
其他答案
一般来说,第十七条规定的是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也就是当土地的权利状况发生变化时,需要进行的土地登记。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变更、终止、撤销等情形。在进行这类登记时,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变更协议、合同、法院判决等,经过登记机关的审核后,进行变更登记,以维护登记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2025-04-26 17: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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