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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里需要写明名下的公房吗?

ask2601218188|2025-04-19 16: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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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在离婚协议中是需要明确处理的。公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其产权通常归单位或政府所有,住户只有使用权。离婚时双方对公房使用权的分配容易产生纠纷,因此在协议中必须清晰约定。关于公房使用权的分割,主要看承租权归属。若原承租人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可通过协商变更承租人,需征得产权单位同意并办理手续。若双方均为承租人,则需明确由哪一方继续承租,并补偿另一方。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会考虑实际居住需求、子女抚养情况等 展开
2025-04-20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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