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事宜
我爱人从去年开始自已缴纳公积金,已连续缴满12个月,本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但上月又入职新公司,由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才1个月,经咨询,她现在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必须由公司缴满6个月才能申请,这样的规定合理吗?个人帐户和公司帐户不能合并吗?不都是属于自已的吗。
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职工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应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则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且申请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展开
2025-04-14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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