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没拿到房产证,能用来抵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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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未取得房产证时能否用于抵债,需要结合房屋权属和债务性质综合判断。回迁房在未办理产权登记前,产权仍属于原拆迁人或开发商,业主仅享有基于拆迁协议的债权性权益。这种情况下,用房屋抵债存在较大风险,因为债权人无法直接通过房产登记主张权利。 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抵债协议,需明确约定“待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完成产权过户”,但此类协议可能因房屋未取得完全产权而面临履行障碍。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产证的房产无法办 展开
2025-04-15 02: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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