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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广州国企职工,与配偶共同拥有一套本地自住住宅,儿子已成年,在校大学生未工作,名下没有房产。如果以本人和儿子作为共有产权人新购一套商品房,想咨询两个问题,第一,这样可以算做首套房吗;第二,可以使用我的公积金支付首付和贷款吗?谢谢!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您的问题具体可参阅下面链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办理指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04-09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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