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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期间新建的房子怎么处理?

ask6214091342|2025-04-07 17: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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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新建房产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出资、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等因素。若房屋建于婚姻存续期间且无特殊约定,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不影响共同财产的认定,但若能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可主张相应权益。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协商折价补偿,取得产权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二是竞价分割,双方各自报价,价高者得;三是出售后平分售房款。若诉讼期间新建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法院可 展开
2025-04-08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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