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带走的个人物品还能要回来吗?
其他答案
离婚时女方的个人物品归属问题,需结合物品性质和相关规定来判断。通常来说,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衣物、化妆品、首饰等,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如果涉及的物品价值较高,比如贵重珠宝、名表等,且能证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分割。此外,如果女方带走的物品中包含男方的个人财产或共有财产中的男方份额,男方可以主张返还或折价补偿。 展开
2025-03-31 00: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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