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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征收后离婚,补偿款还能分吗?

ask9022145080|2025-03-27 15: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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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涉及婚姻财产分割问题。若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征收发生在离婚后,原配偶仍有权主张分割补偿款。补偿款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归属,通常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房屋价值补偿部分与原房屋权属直接相关,搬迁费等则与实际居住情况有关。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未分割的,另一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如 展开
2025-03-28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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