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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父母全款给已婚女儿买房,怎样避免变成婚后共有财产?

父母想全款在深圳给已婚女儿买房,但担心房产变成女儿的婚后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最好在购房时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可以通过签订赠与协议,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女儿个人,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建议在房产证上只登记女儿一个人的名字,并保留好相关的出资凭证。这样可以在法律上更好地保护父母的出资权益。
ask680145501|2025-03-25 16: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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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654445953

在深圳,父母全款给已婚女儿买房,若希望房产不被视为婚后共有财产,可以通过明确赠与的方式进行操作。根据相关规定,父母在购房时应明确表示该房产仅赠与女儿个人,而非夫妻双方。具体操作上,可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将房产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并在房产证上注明“单独所有”。此外,父母还可以与女儿签订一份赠与协议,明确表明该房产为女儿个人财产,与女婿无关。赠与协议应当由双方签字,并建议进行公证,以增强法律效力。通过 展开
2025-03-26 06: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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