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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同住给对方的生活费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后如果还住在一起,给对方的生活费或转账,在法律上属于赠与性质。除非有明确约定是借款,否则一般很难要回来。建议双方在经济上保持独立,或者签订书面协议,避免日后纠纷。
ask8880632483|2025-03-22 18: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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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239245798

离婚后同住期间给对方的生活费是否能够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这笔费用是基于赠与的性质,且没有明确约定返还的条件,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要求返还的。赠与一旦完成,财产所有权即发生转移,赠与人无权再要求受赠人返还。但如果这笔费用是以借款或其他形式支付的,且有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返还。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生活费的处理有明确约定,也应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 展开
2025-03-23 01: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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