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双方公积金提取
本人户籍佛山,配偶户籍广州,目前在供一套广州房产,该套房产对应的公积金提取额度已提取完毕;想问的是,若配偶在中山全款购买房产,且房产证只写配偶名字的话,配偶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吗?额度是多少?另外我本人虽然在中山房产证上没有名字,我是否可以以配偶身份申请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是否与配偶共用提取额度?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展开
2025-03-20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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