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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有住房拆迁中如何认定共同居住人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在公有住房拆迁中认定共同居住人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 居住事实:在拆迁房屋处具有实际居住生活的经历。需证明在拆迁公告发布时,该人已在该房屋内连续居住满一定年限,一般各地规定在 1 年至 2 年不等,以当地政策为准。2. 他处无房:在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他处无福利性质房屋居住证明。这里的他处无房包括本人 展开
2025-03-18 14: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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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有住房拆迁中,认定共同居住人通常需考虑以下几点:1. 他处有房情况:若在本市他处有公有住房或者虽在他处有私房但人均居住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不认定为共同居住人。2. 居住时间:在被拆迁的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一年,且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3. 他处无房且居住困难:在他处无房,且因结婚实际居住满五年以上,无单位分房且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共同居住人。4. 实际居住情况:对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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