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者母亲在安徽合肥原单位宿舍有一套“房改房”(已取得完全产权),该房屋在2013年被征收撤销后咨询者算不算享受过“拆迁安置”?
咨询者母亲在安徽合肥原单位宿舍有一套“房改房”(已取得完全产权),该房屋在2013年被征收,征收协议由其母亲签署(有复印件)。回迁安置房在2018年建成交房,安置流程公证书由其母亲签署(有复印件),增购款由其母亲缴纳(有银行存根复印件),并留存有2018年由当他街道开具的产权人为其母亲的证明(原件)。2020年咨询者父母在合...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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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母亲在安徽合肥原单位宿舍的“房改房”已经取得完全产权,这意味着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归属于咨询者母亲个人,而非单位。2013年该房屋被征收撤销后,咨询者是否算享受过“拆迁安置”,需要看当时的具体安置政策。如果咨询者或其家庭成员在房屋被征收后获得了相应的安置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那么可以认为咨询者享受了“拆迁安置”。如果没有获得任何安置或补偿,则不算享受过“拆迁安置”。关于回迁房和全产权的问题,回迁 展开
2025-03-16 00: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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