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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跨城市调动后公积金提取的咨询

2019年我在河源工作,婚前在梅州以个人名义买房,使用组合贷,每年提取一次用于还款。2024年婚后以夫妻名义在增城买房,使用组合贷,以配偶公积金进行贷款,每月自动抵扣。之后我的工作调动到广州,缴存满6个月后,请问我能否提取公积金用于每月还款,以梅州还是广州的房子名义提取?
ask5431567905|2025-01-10 07:5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528436473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只要符合上述购房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产权人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以下指南:2019年 展开
2025-01-13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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