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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到一方名下,用自己的工资还贷,这房产算共同财产吗? \n

婚后用婚前积蓄和贷款付首付,房产登记到一方名下,用个人工资还贷。这种情况下,这套房产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呢?
ask3902089852|2024-12-26 13: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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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房产登记到一方名下,使用自己的工资还贷款购买的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属于自己名下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只有在离婚后,双方对该房产没有另行约定或者没有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能认定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因此,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使用自己的工资还贷,通常情况下该房产不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相关规定和双方的具体约定来综合判断。- AI 展开
2024-12-27 07: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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