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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同居17年,男方要收回女方名下的房产,如何应对法院?

男女朋友同居17年,男方全额出资购房,但不动产证登记在女方名下。现男方提起诉讼要收回房产。作为女方,如何拟写答辩状?最终法院可能做出何种判决?
ask652583437|2024-12-20 18: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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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男女朋友同居期间共同生活,男方要求收回女方名下的房产存在一定法律风险。首先,房产证上的权属归属以产权证明为准,即产权证明上注明的所有人为合法所有人。如果房产证明上只有女方的名字,男方想要收回房产需要证明其对房产有实际投入,例如提供购房款项来源证明、装修、维护等支出的相关证据。其次,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同居时间、经济贡献、感情关系等因素,判断是否存在对房产享有权益的事实 展开
2024-12-21 07: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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