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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贷款还款事项的咨询

您好!在家庭住房组合贷款中,我配偶是主贷人,我是次贷人,目前公积金贷款一直只是从我配偶的公积金进行扣缴,现在我已开始缴纳广州公积金,想问一下如何绑定我的公积金账户进行扣缴。如缴纳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仍有剩余,是否可以将剩余公积金用于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还款业务。以上是我的两个问题,感谢回复!
ask2147021474|2024-12-09 07:5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027343619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您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公积金按月还贷及商业贷款按月还贷。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剩余的,每月自动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帐户,提取人自行偿还商业贷款。转账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商贷部分的月还款额,每月仅划扣一次。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按月还贷)一、申请条件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办理按月还贷。二、申请时间借款人在签订住房公积金 展开
2024-12-10 14: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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