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六年,公积金能要求补交吗?
我2002年入职,公司直到2008年才开始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有权要求公司补交2008年以前的公积金吗?
其他答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积金是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对于入职六年后才开始缴纳公积金的情况,一般来说是不可以要求补交的。因为公积金的缴存时间通常是从职工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在入职六年后才开始缴存公积金,就意味着之前的缴存记录可能并不存在。如果职工想要享受公积金的相关待遇,建议尽早与用人单位或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咨询补缴的可行性。- AI整理 展开
2024-11-29 02: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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