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扣款顺序能否自定义?
问题一:夫妻双方每月共同汇缴,想保留其中一方的公积金余额,能否按照“主扣款方A-子账户扣款-次扣款方B”顺序进行扣款?问题二:点击添加子账户,系统显示“已添加子账户信息”,如何注销重新添加?设置子账户扣款的顺序是怎样的?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公积金月还款是优先划扣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子账户→个人子账户→灵活就业子账户),其次划扣次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子账户→个人子账户→灵活就业子账户),最后划扣非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子账户→个人子账户→灵活就业子账户),划扣顺序不可改变。已添加个人子账户,则无法取消个人子账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11-04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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