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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长期未居住,要求减免物业费,该怎么办?

我在伊宁市开发区深圳北路拥有一套137.25㎡的商品房,长期未居住且只进行了简单装修,暖气长期停用。要求物业费减免,但物业公司声称没有相关规定和依据。我该如何与他们沟通解决此问题?
ask4445719100|2024-11-01 10: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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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542509107

对于商品房长期未居住要求减免物业费的情况,一般来说,物业费是由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分摊的公共维护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根据相关规定,业主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如果商品房长期未居住,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说明房屋长期空置的原因,请求适当减免物业费。物业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有可能会根据空置时间长短、具体原因等因素来决定是否给予减免。在提出减免申请时,业主需要提供 展开
2024-11-02 04: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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