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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遇增值税异议,能否追回交的诚意金?

在购买二手房时,因增值税存在争议,卖方不愿支付,导致无法按约定价格出售。中介称已将诚意金转为定金并支付给卖方,卖方不退。双方未签署书面协议,是否能追回诚意金?如何有效追讨?
ask4349143666|2024-11-01 17: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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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13868113

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买房遇到增值税异议,通常是因为双方对于应交纳的增值税金额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交付的诚意金一般是无法追回的。因为诚意金在合同约定下通常被视为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证明和保证,一旦买卖双方因为增值税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买方单方面要求追回诚意金的可能性较小。建议在签署买卖合同前,双方应尽量明确增值税的支付责任及金额,避免后续出现争议。如果在购房过程中遇到增值税异议,最好及时与卖方协 展开
2024-11-02 00:39
来自北京市
AI整理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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