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何不能用来提前还贷?
目前的政策规定家庭成员合计二套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每月公积金到账的60%。自己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属于自己的劳动所得一部分,剩下的40%那部分日积月累,为何只能放在公积金账户上,不能用于提前偿还贷款,减轻每月的房贷压力,而必须要等到退休后才能提取。这样的规定非常不符合当下的政策导向。此外,就现在新的贷款政策,住房商业贷款的... 展开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申请提取一次,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仅有一套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月实 展开
2024-10-18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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