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发放贷款的其中一名产权人到佛山工作
情况:已发放的贷款主贷人前往佛山工作,另一名共有产权人还在广州,已办理按月提取还商贷,此前系统每月自动依次扣减主贷人、共同产权人的公积金余额。咨询:此后缴纳的佛山公积金还能否直接自动扣除还广州房产的公积金贷款?如不能,应办理何种手续提取佛山账户中缴存的公积金?
其他答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不可划扣异地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及提取异地缴存公积金的事宜,请咨询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并按当地提取政策执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8-15 14: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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