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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买房设办公地点,离婚后该房算共同财产吗?

我弟出资买房作办公地点,名字写示妻夫俩人,但每月按揭贷款由我弟支付。今夫妻要离婚,这套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ask4317125941|2024-08-15 15: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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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497152731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房产是否算作共同财产主要取决于婚前是否签订了财产约定书。如果在婚前未签订财产约定书,则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一方单方面购买的房产。而如果在婚前签订了财产约定书,并明确约定房产归属于某一方所有,则离婚后该房产属于约定的个人财产,不算作共同财产。至于按揭贷款的部分,如果按揭贷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共同偿还的,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 展开
2024-08-16 01: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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