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于去年生癌症病逝,那时正值老房拆迁,新房已经于去年9月份领取,父亲生前说好一套大房给弟弟,
另两套房子归他们老两口所有,也就是说现在归我母亲,可现在我弟弟要把中套卖掉,请问这套房子卖掉后所得金额,我可有份分钱,另有一个说明,我父亲生病期间,我弟弟虽说有带父亲去看病,可他一点都没出过钱,父亲吃的冬虫夏草都是我买的,而且我们这有三七女儿做,五七应该儿子做的,可他没做,都是我母亲出钱做的五七。。。。他老婆对待我母亲很过分... 展开
其他答案
您这问题,我考虑半天,分别以法律和人情上给您答复吧。有时候法律和人情是矛盾的。从法律上来说:我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您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或立了遗嘱没有公证,那么再法律上您和您弟弟拥有平等的继承权。这三套房子的继承权的第一继承人是您的母亲。如果你们姐弟放弃继承权,那么就由您母亲 展开
2012-07-28 22: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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