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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村民之间没有过户宅基地买卖,有没有合法性?2006年,我购买了多处宅基地我能不能主张宅基地的使用权呢?

本村村民之间没有过户宅基地买卖,有没有合法性?2006年,我购买了多处宅基地,现在拆迁后没有什么补偿,我能不能主张宅基地的使用权呢?
ask2866376601|2024-07-14 08: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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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tt2010

村民之间没有过户宅基地买卖的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个人并没有所有权,因此无法进行买卖交易。2006年购买的多处宅基地,您可以主张宅基地的使用权,但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通常为70年。在拆迁过程中,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国家所有,您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在处理宅基地相关事务时,建议您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合法权益。
2024-07-15 01: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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