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占为己有手机不还,柜台小姐可以作证吗? \n
我和朋友一起购买手机,后来他占为己有不归还。我要求返还,他不从。我提起起诉,他称柜台小姐可以作证,怀疑我的诉讼有效性。
其他答案
柜台小姐作为目击证人,在法律上是可以作证的。她可以就事实进行陈述,协助还原当时的情况,帮助查清事件真相。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击证人的证词只能作为证据之一,并不是绝对的证据。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最终作出裁决。因此,如果朋友占为己有手机不还的情况需要司法解决,可以考虑寻求柜台小姐的证词,但同时还需收集其他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AI整理生成 -
2024-07-11 23: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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