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业主生活>其他> 问题详情

朋友占为己有手机不还,柜台小姐可以作证吗? \n

我和朋友一起购买手机,后来他占为己有不归还。我要求返还,他不从。我提起起诉,他称柜台小姐可以作证,怀疑我的诉讼有效性。
ask630576083|2024-07-11 18:0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211266120

柜台小姐作为目击证人,在法律上是可以作证的。她可以就事实进行陈述,协助还原当时的情况,帮助查清事件真相。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击证人的证词只能作为证据之一,并不是绝对的证据。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最终作出裁决。因此,如果朋友占为己有手机不还的情况需要司法解决,可以考虑寻求柜台小姐的证词,但同时还需收集其他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AI整理生成 -
2024-07-11 23:11
来自北京市
AI整理生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 网站合作‖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手机房天下‖ 开放平台‖ 服务声明‖ 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