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3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 展开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3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其中,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市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12,取整到元。2024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不在本次缴存基数调整范围内,仍沿用当前缴存基数。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的办理指南,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