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一方为贷款人,另一方的公积金如何提取出来
夫妻共有房产,组合贷形式,夫妻一方为贷款人已申请按月还贷并有提取单编号。另一方非借款人,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选择【住房消费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填写配偶的提取单编号后,系统提示“该提取不能办理按月还贷提取申请”,无法提交提取申请。那公积金如何提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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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引(提取业务-按月还贷)请您按按月还贷操作指引办理相关业务,如线上操作有困难,可携带按揭购房提取资料预约前往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银行网点办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7-03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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