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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婚前是非农户口购买过公有住宅,婚后几年户口迁入老公家,认定为了经济集体组织成员可以享有土地补偿款吗?

请问,我在婚前是非农户口购买过公有住宅,婚后几年户口迁入老公家,认定为了经济集体组织成员,村里征收我能认定为征收拆迁安置对象吗?请问我在婚前是非农户口购买过公有住宅,婚后几年我的户口迁入老公这里,认定为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在村里征收我可以被认定为征收拆迁安置对象吗?可以享有土地补偿款吗?
ask6478100135|2024-07-05 12: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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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fun-s12219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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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6 13:46
来自北京市

张张4

根据相关规定,您在婚前以非农户口购买的公有住宅,婚后户口迁入老公家,并认定为经济集体组织成员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土地补偿款。在拆迁过程中,您作为房屋的合法所有者,可以根据拆迁政策获得相应的补偿。此时,您的户口情况并不影响您享有土地补偿款的权利。拆迁涉及到的土地、住宅等问题,应当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来进行处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4-07-06 05: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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