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账户上个人余额提取的问题
我是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员工,多年前在江苏南京商业贷款买过一套房。这些年陆陆续续提取,如今几乎提取了当初购买房屋的全款了。请问后面账户上的余额还想提取来还第二套房贷款,可以吗?怎么操作?(注:第二套房贷的贷款人是我老婆,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如以第二套房屋申请提取的,需注销前一套房屋的提取,再操作新增提取。如第二套房屋符合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及产权人的配偶均可申请提取。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只要符合上述购房 展开
2024-06-28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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