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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合同是否应补交公积金?

我是一名国有上市集团煤矿的采煤一线工人,1994年签定的用工合同明确"同工同酬",单位直到2013年才开始给我们缴纳建房公积金。根据法律规定,我们是否有权要求单位补交以前的公积金呢?
ask5392211828|2024-06-27 16: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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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用工合同是应当缴纳公积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并向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其中,公积金是一种较为重要的社会保险形式,旨在帮助劳动者在未来购房、租房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因此,用工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是否缴纳公积金以及缴纳比例等具体条款。劳动者在签订用工合同时,需要留意公积金的相关约定,确 展开
2024-06-28 07: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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