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行在当月做了公积金的“个人自愿汇缴”后入职新单位,新单位还能申请补缴员工当月的公积金吗
我单位有在职人员于2023年7月24日报道,因报道前该人员自行做了“个人自愿汇缴”。我单位在申请补缴该人员2023年7月公积金时,提示职工进行过个人自愿汇缴,不允许提交欠缴补缴业务。尝试申请少缴补缴,提示比例不一致,无法办理。请问这种情况能申请补缴该在职人员2023年7月的住房公积金吗。
其他答案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不能办理少缴补缴。建议职工办理个人退款业务,退款成功后,单位再操作欠缴补缴业务。个人退款业务(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因汇补缴金额有误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将错误缴入的款项返还个人银行账户的,可申请办理个人退款业务。(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退款业务(仅适用于退款金额与原汇补缴金额一致 展开
2024-06-25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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