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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扣款主体变更和取出

背景:2021年办理公积金贷款,当时使用老公公积金账户贷款和还款,老婆在广州工作缴纳广州公积金问题1:可以把还款账户改为老婆公积金账户,由其还款吗?问题2:如果问题1不行,可否把老婆账户公积金取出来?取出频率是每3个月一次吗?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ask6660999060|2024-06-22 07: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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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您可以通过添加共有提取人的操作渠道,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添加至按月还贷提取记录单中,即可成为该表单的还款第二顺序人。办理了公积金按月还贷,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月还贷期间,可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公积金贷款部分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划扣。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如此类推。第一顺序人住房 展开
2024-06-24 14: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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