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提取公积金
本人属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配偶是佛山住房公积金,配偶名下有一套佛山市住房(婚前购买,有贷款),产权人为本人配偶,目前本人配偶已提取佛山住房公积金2次,请问本人是否能按照此房为婚姻共同财产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条 展开
2024-06-13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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