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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配偶公积金提取

本人名下房产只有本人名字,为组合贷,之前买房已经一次性提取过本人的公积金,而且公积金目前还用于还房贷;现在想提取配偶名下的公积金用户提前还商贷,需要怎么操作?在微信公众号提取业务里,先添加共同产权人,输入配偶信息后,勾选“增加提首付”,提示“提取人已提首付款不能再次办理”。
ask2895041704|2024-06-11 07: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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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765667585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按月还贷期间,每个提取人只可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剩余的,可办理商贷部分按月还贷提取,每月自动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帐户,提取人自行偿还商业贷款。转账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商贷部分的月还款额,每月仅划扣一次。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操作指引详见商贷按月还贷操作,链接如下 展开
2024-06-12 14: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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