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的商业住房贷款能否转成公积金组合贷款?
婚前配偶购买的住房(配偶个人产权),商业贷款,配偶(外省户籍)在东莞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本人婚前购买的住房(本人个人产权),公积金组合贷款已还清,本人深圳户籍,深圳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需要咨询配偶婚前的住房商业贷款能否转成公积金组合贷款?如果可以是夫妻作为贷款共同申请人计算额度还是本人1人单独作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计算额度?
其他答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申请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其本人或配偶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公积金贷款规定向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据您所述,您配偶不属于我市户籍且未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可以使用异地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 展开
2024-06-04 14: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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