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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离婚后户口还在当地但男方自建房是婚前财产不答应分给女方,这种情况征收时能拿到拆迁补偿的人头费吗?

离婚后,如果男方自建房属于婚前财产且不想分给女方,女方户口仍在当地但没有房产,那么在征收时能否获得拆迁补偿的人头费呢?
ask824418640|2024-06-05 15: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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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已经拥有并且未办理过财产转移登记的自建房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后,如果男方主张自建房是婚前财产,并不答应分给女方,根据相关规定,自建房可能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女方在征收时可能无法获得拆迁补偿的人头费。而户口与房产的关系并不直接影响拆迁补偿的发放。在征收拆迁时,通常会依据房屋权属、登记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拆迁补偿的对象和金额, 展开
2024-06-06 06: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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