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公积金偿还配偶房贷问题
想咨询一下,我的配偶在婚前买了一套一手房,使用了商业加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我本人名下查册无房,该套房产暂未收楼取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余额去偿还配偶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吗?另外提取的比例是多少?我是否通过住房公积金公众号即可操作,不需要去柜台?多谢解答。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提取。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以非按月还贷方式提取。提取条件、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 展开
2024-05-22 14:52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