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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公积金缴纳

试用期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期间没有缴纳公积金,转正后需要补缴吗
ask6034187066|2024-05-14 07: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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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890362736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请您知悉。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5-15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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