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私自拿走乙方房产并索要款项,乙方应该如何处理?
甲方在办理共建房手续期间,以做资料为由要求乙方签字,但私自拿走了乙方2套房产,且乙方无欠款。现甲方还拒绝偿还乙方人民币×xx元,乙方是否可以报警维权?
其他答案
甲方私自拿走乙方房产并索要款项,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首先可以通过调解、协商等和解方式尝试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和解,乙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要求追回房产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返还房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处理过程中,乙方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支付凭证、通讯记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相关规定,保护个人合法权益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乙方有权依 展开
2024-05-19 05:34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