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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余额还贷

我在东莞购房,使用了深圳公积金组合贷款。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深圳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按月还房贷?如何办理?
ask4297295172|2024-05-11 07: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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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447800733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目前还贷提取业务仅限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深圳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暂不支持用于偿还购买异地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三年以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同一套住房,职工只能办 展开
2024-05-14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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