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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来处理我的房子手续。

我的房子是我93年打工寄得钱回家叫我父亲修的。写的父亲的名。由于不懂法,一直没过户。2008年母亲去世了。才知道房子被6个姊妹产生了继承。我们全部到公证处后老二不签名,所以都走了,第二天父亲把他的一半和应有的份额过曾给了我 老大老二每月给父母各50元,三子(我)每月给父母150元,姐妹已出嫁没有给生活费,四弟精神病没给生活费... 展开
pjyyng|2013-08-23 08:3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木头咚咚响

按继承法来办,否则要找出证据证明是你出的钱修的房子,比如寄钱的票据等等。
2013-08-23 08:43
来自北京市

口臭大军

93年汇款的凭证你肯定没有了,你的房子和赡养的事在农村都是比较普遍的。先说说赡养的事吧,你的陈述可能是分书上协商的,不知道你兄弟姐妹几人,但姐妹应该与你们三兄弟尽同等的赡养义务,按照法律你可以不必给你父母那么多,你可以不按分书执行,让你父亲到法院起诉你们,但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不建议你这么做。房子的问题,你说的有些让人糊涂,是已经通过法院分了吗?没分,你其他兄弟姐妹想要的,你可以起诉确实房屋所有权, 展开
2013-08-23 08: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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