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积金咨询
请问单位住房公积金系统上,每个月新增人员的截止时间是在什么时候? 单位缴存时间是20号,我在4月19日时新设立了一位员工,并且成功。但是系统托收扣费后,我发现该员工并没有扣除4月份的公积金。但是新设立的时候确定了是点的4月生效,立即启封。请问是什么原因导致该员工4月份扣费失败呢
其他答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生效后才能进行汇补缴等业务,单位专办员操作个人账户设立后,系统自动联网核查(核查时间:3个工作日),建议单位在托收日一周前设立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在单位扣款日前生效,单位可在次月为职工办理少缴补缴。单位有企业电子印章的,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单位登录(电子印章登录)” 展开
2024-05-07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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