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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经营贷款用于生意,女方还有份吗?

离婚后,如果男方将婚内经营贷款用于生意,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这笔钱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仍然可能有权利分享其中的利益。
ask5574696836|2024-04-17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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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收入、房产等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后,贷款用途属于男方经营生意,但如果该笔贷款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借入的,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投资的,女方仍然有权要求男方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贷款用途与夫妻共同利益无关,女方则无份承担还款责任。在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离婚后仍需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处理贷款问题,可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
2024-04-18 02: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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