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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交换路权问题

甲方用自己宅基地换乙方宅基地用来两家共同道路,现在丙丁从此路过下水,甲乙双方有权要求丙丁支付经济补偿吗?
zoubufeng|2024-04-16 11: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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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交换路权问题是指在宅基地使用权人与公路或道路管理单位之间进行路权交换的行为。在实际操作中,宅基地使用权人通常会将自己宅基地上的路权与公路或道路管理单位进行交换,以获得更便利的交通出行条件或获得相应的补偿。这种交换行为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进行宅基地交换路权时,首先需要核实宅基地使用权证和相关土地规划许可证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然后,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展开
2024-04-17 08: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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