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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卖了一部分后给儿女,能打官司要回吗?

如果在不动产登记前将土地部分出售,并将剩余部分赠予儿女,是否有法律依据可以通过诉讼来要回已出售的土地部分呢?
ask7947563108|2024-04-08 10: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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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062564997

根据相关规定,土地卖出后赠予儿女的情况属于赠与行为。在赠与不动产时,应当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确保权属关系清晰。如果土地已经成功赠与给儿女,并且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手续,那么在法律上儿女已经取得了该部分土地的所有权。因此,如果后期想要通过打官司来要回这部分土地将面临较大的法律困难。赠与不动产后,权属关系变更,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要求变更或撤销赠与。因此,建议在赠与不动产前,双方应慎重考虑清楚,确保赠与 展开
2024-04-09 04: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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