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住房数量是否纳入深圳市住房数量指标
目前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拥有一套商品住房,现打算在深圳市宝安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并使用公积金贷款,请问我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购买的住房是否视为深圳的二套住房?我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是否可以使用首套住房贷款。
其他答案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以我市产权登记机关登记的住房数量和《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中申报的本市住房数量综合认定,且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24-03-07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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