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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合同剩余年限问题

我租别人的地,合同还有几年有效期。有一家公司租用了我的地,赔偿了种子费用,但没有赔偿地租金。之前和原地主签订的合同规定,如果有第三方征用土地,原地主必须返还我剩余几年的地租。但原地主一直推脱,也不愿意见面谈论。我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了。
麦豆豆86|2024-03-03 11: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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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合同剩余年限问题涉及到租赁期限和租金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来说,租地合同剩余年限较长,通常有利于租户,因为长期租赁可以稳定租金支出并获得较长时间的使用权。但在实际操作中,租地合同剩余年限较短时,租户可能需要考虑续租或重新找地进行租赁。对于租金方面,租金多少取决于双方协商的结果,一般情况下,租金应当合理,并且符合市场价格水平。双方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土地位置、面积大小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租金 展开
2024-03-04 06: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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