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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后土地安置问题解答

请问厂房拆迁后土地安置,土地安置是否以征收公告日期为准?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证,也未使用安置土地,那么土地安置算完成了吗?拆迁过程中的土地安置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ask7342552245|2024-02-22 12: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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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后,土地安置问题涉及到厂房产权证的办理。在厂房拆迁后,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所有,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和产权证的办理。首先,您需要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厂房拆迁协议、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等。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国土资源部门会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颁发新的产权证书。办理完成后,您即可拥有新的产权证,确保您在土地使用权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在办理过程中咨询 展开
2024-02-23 06: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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